[我不斷變動的班表與時薪]
2/4~2/11:
9:00~18:00 47.5元/hr;18:00~22:00 100元/hr。
這是第一個星期「業務制」+獎金,獎金的性質並非常態的時薪,因此不能算入時薪之內,可是張姐就很喜歡把獎金計算下去,說如果我很會拉客人的話,一個月就有OOXX元。而晚間的時薪100元他還覺得很高,他認為只是陪小孩子唸書根本沒什麼。(拜託,你的小孩是國三的考生好嗎?而且你的價格遠遠低於行情)
2/12、2/22~2/25:
13:00~22:00 95元/hr、扣一餐50元。
這是11號晚間我提出更改的班表和提高的時薪,經張姐口頭答應,我的回答是:再考慮。
2/26~3/14:
10:00~20:00 95元/hr、扣二餐100元,星期六扣一餐50元。
這是張姐說,邱育彰律師希望他的辦公室早上要有人在,於是又改了一次班表,將我的時間往前兩小時,我不知道他怎麼算的,下午一點提前兩小時居然變成上午十點。晚上八點下班後他還希望用95元留我下來繼續看小孩子唸書,被我拒絕。獎金部分,他又改口如果有客戶成功委任,一個案件獎金200元。
張姐這個人十分的反覆,光看我的班表、時薪、獎金的變動就知道了,班表變動如上,時薪經我的要求合法化,至於獎金根本就是隨便他說,從最早一個案件500元,到一個案件200元,後來又跟我講什麼「今天有一個客戶委託寫了狀子,是你的辦公室,所以你的獎金50元」,老實說,我根本搞不清楚他怎麼算獎金的啦,完完全全是隨他高興在講。
[離職與離職後]
3/13星期六,我的最後一天上班日,大約下午五點左右(下班前一小時,也是我這份工作的最後一小時),張姐又告訴我邱律師今天不會來了,他在台北被客戶絆住,要我明天(3/14星期日)來拿薪水。我真的是歸XX火,沒看過有人離職發薪發的這麼不乾脆的,我當場拒絕他,過了幾分鐘,黃律師撥了內線過來,在電話中告訴我等下下班直接找他領現。
很好,下班的時候果然現金就在桌上,黃律師正在旁邊等我簽收。不過我要走的時候還特別被黃律叫到旁邊叮嚀,希望我離職後別亂講什麼東西。其實我怎麼會亂講什麼呢?我所談的不過就是我遇到的而已,你說你和邱律同期,在律訓時約好要一起開業,OK啊,但你們這麼多間不同姓名的辦公室,包括翁律、陳律、邱律、許律、董律,每一個不同的客戶不管走進去哪間、打哪隻辦公室的電話,都會經由神秘的通道或是神秘的轉接出現在黃律(同時也是許盟志)的辦公室,這我就很難理解了呀!
對了,我離職時張姐還是不斷地試圖說服我,要我在白天的工作結束之後晚上到黃律那邊上班,說穿了就是「顧店」和陪讀。這人真的是很糟糕,為什麼?因為我告訴他我將要到幼稚園當課輔老師,早上7:30上班,大約18:30下班,他聽完馬上就接口說「你這樣晚上還是有空可以過來啊!」……,人上班會累耶,他就是把他的員工當賺錢機器而已。(法助們也不斷跟我抱怨,若是他們無法將客人留住,或是無法讓客人委任律師、或寫個簡單的文書的話,常常被張姐要脅扣薪)
Anyway,3/15我到了新公司上班,從這天起,我每天下午大約五點到七點之間都會接到事務所的電話,一直持續約半個月,十多天來,每天狂call,手機找不到我,還打到我家;這麼想我,實在是讓我「受寵若驚」,至於不小心被我爸接到,害你被削一頓,那我只好向你說聲……
…算了其實我很爽,像你這種不知道自己問題在哪的雇主,也算是一枚經典,但不至於稀少,不到該保育你的程度,就讓勞動市場將你淘汰吧!
桃園區的法律實習生們、工讀生們,要當心喔!
PEACE !!!

時間就是塑造生命的材料。
你太屌了!!
http://www.tvbs.com.tw/news/news_list.asp?no=yehmin20100317122525 大有巴士股東糾紛 律師手指遭鋸 台北 報導 知名客運大有巴士,去年10月原負責人林富慧和男友-前國大代表陳治男,涉嫌虧空另一間國際山霖公司6億,遭到債權人追討,因此傳出林富慧委任律師邱育彰,遭人鋸斷手指。不過事後雙方以200萬達成和解,律師並沒有提出傷害告訴。 才因為股東糾紛,遭到大批黑衣人包圍,一度影響營運的大有巴士,這回又傳出暴力事件,甚至牽連到律師手指都被鋸斷。 原本外傳是因為負責人林富慧和另一位股東陳治男的股權糾紛,不過警方初步調查,其實是債務問題。 原來林富慧和陳治男本來就是男女朋友,2個人在2009年,轉投資一間名叫國際山霖汽車公司,但卻虧空6億元,由於林富慧因為其他詐欺案件入獄,債權人只好找上陳治男追討,甚至傳出林富慧律師邱育彰的中指遭人鋸斷。 在個人網頁中,邱育彰開心的笑著吃飯,但拿筷子的中指卻感覺特別突出,像是受過傷經過縫合;而整起事件,最後雙方以200萬達成和解,律師並沒有提出重傷害告訴。 http://udn.com/NEWS/SOCIETY/SOC1/5479691.shtml 捲入客運股權糾紛律師遭斷兩指 【聯合報╱記者羅曉荷/台北報導】 2010.03.17 08:43 am 北部一家大型公車客運公司去年十月傳出經營權爭奪戰,邱姓律師疑向陳姓股東收錢後不辦事,遭陳教唆「小弟」持利器截斷雙手的兩根中指;律師痛苦哀號半小時後,才被押到醫院接回斷指。 這件驚悚斷指案相當罕見,台北市警方接獲線報立即報請板橋地檢署偵辦,但邱律師疑擔心遭到報復,不僅不敢報案,還拒絕配合警方調查。邱律師曾任法院的書記官。 據了解,斷指案發生在去年十月廿三日,邱姓律師長期受客運公司林姓大股東委任處理訴訟案件,去年九月林因貪汙案即將入獄服刑,公司另一派陳姓股東有意取得林的股份,主導公司經營。 據透露,陳姓股東私下付給邱姓律師廿萬元,協助取得林姓股東的股份,但林後來把股份過戶給弟弟,陳非常不高興,認為邱「收錢不辦事」,還亂傳話,便在去年十月廿三日找邱、和林姓股東同掛的小股東五、六人,在他的永和市公司「開會」。 陳姓股東當場怒斥邱律師亂來,一旁小弟立即執行「家法」,把邱押進辦公室小房間內,以利器截斷律師雙手的中指,被帶出來時雙手包著毛巾、鮮血不斷滲出,據指出,邱律師不停哀號,在場其他人士看不下去而幫忙求情,才被小弟帶去就醫。律師遭斷指嚇壞當天在場的其他小股東,林姓股東的家屬到監獄會客時,告訴林「邱律師的兩根手指被鋸斷了,一直慘叫,被拉出來時臉色慘白」。 雖然邱律師未報案,但北市警方曾偵辦過林姓股東案件,接獲線報後主動展開偵辦,立即向獄方調閱林姓股東會客錄音紀錄,發現真有律師遭斷指的內容。 警方向署立雙和醫院調閱邱姓律師十月廿三日就醫紀錄,病歷記載邱的雙掌中指「遭利器截斷、縫合接回」,術後復原良好。 警方表示,邱姓律師始終不願配合調查,警方雖承諾保證他的安全,但邱不肯製作筆錄及指認。據了解,施暴的一方在政商、黑白兩道人脈充沛,還常透過有力人士旁敲側擊偵辦進度。
只是打工也能這麼驚悚~~~~~~~~~~~
夜路走多必遇鬼八間事務所已被檢調搜索了
看到樓大這篇~好家在沒去啊~ 剛畢業不久在yes123有看到這家的履歷,想說就投了~ 不過直到幾天前那邊的人打電話找我面試(大概離我頭履歷過了半年吧)~ 不過我早在別家上班了~而且很多事務所也聽過不少這家的不良風評。 可見也不是真的空穴來風~會被很多人這樣講也是有原因的吧~
那家事務所裡面有一個工讀生,離職前無奈的跟我說一句話:只怪自己當初找工作不夠謹慎! 我聽在耳裡,一方面慶幸他脫離苦海,一方面也覺得他在那裡的日子很悲哀!
曾有一個法助告訴我,這家這麼「出名」,如果你撐過去了(撐過合約期限),這份工作履歷將會代表著你是有抗壓性的人 XD 總之恭喜他脫離了。
昨天律師放榜,小弟學藝不精,沒有上,於是想先去律師事務所來累積個實務經驗,上123看了一下,就看到這家在徵法助,於是二話不說就投了下去,但現在資訊如此發達,想說GOOGLE一下,發現了這麼多驚人的事實,著實讓我倒退了好幾步,他們回覆履歷的時間也快到我嚇了一跳,早上八點多投的,十點就叫我明天去面試,剛才還和女朋友討論了一下,女朋友還叫我去玩一下,體驗一下他們,但現在我大概連體驗一下的勇氣都沒有了吧!謝謝版主的熱心告知如此多的資訊,沒想到法律事務所這樣的工作類型也可以有如此黑暗的一面。
我經歷過,而我也離開了!凡是三思而後行吧!!! 至於"那些人",言,行不義必自斃. 加油我的同袍! 祝福你們可以順利早點脫離苦海了~~~
感謝樓上各位大大寶貴的建言(尤其是9樓滴) 這2天上網看到這麼多負面的工作經驗,真的不如一般服務業(律師公會之恥) 雖然律師都出一張嘴在執業;但還沒聽過這麼爛滴(還好是律師,不是司法黃牛.司法蟑螂)... 被檢調搜索也是理所當然>>>趕緊淘汰惡質的資方(希望檢察官趕緊蒐集到不力他們的證據;起訴後趕緊由法院判決;以此判例作為教訓,避免黑心雇主惡意資遣.剝削可憐的勞工;桃園地院長官們~加油! 依法處理~哈哈哈...) PS:2012/02/14晚上18:00和黃小姐(???律師事務所)的面試 >>>直接取消~哈哈哈...
我建議你直接針對實際管理你的人就好,畢竟律師在這過程中都不管的。這樣是為了你我的安全,而且也比較公平,有做就是有做,沒做的人也不要扯進來~
你的建議很好!!! 律師做啥事不重要... 只是單純對勞工被壓榨感到可憐... PS : 這和安全一點關係也沒有,人在做~ 天在看~ 法律講求事實及證據,若太在意他人一言一語只能說"太年輕~加油~"
天啊,我明天要去面試,好險看到你的文章,要不然上了賊船就難下了 謝謝你 你真是我的救命恩人
*****
*****